返回首页

精油引起的急性荨麻疹?

85 2023-01-16 21:39 仇乐

一、精油引起的急性荨麻疹?

答:荨麻疹的治疗以抗过敏治疗为主:第一,如果仅仅是皮疹和瘙痒,建议外用炉甘石洗剂,口服西替利嗪片或咪唑斯汀片,白天1片,晚上吃一片扑尔敏或者赛庚啶。如果条件允许,建议联合复方甘草酸苷片或玉屏风颗粒口服,调节免疫力,缩短病程。第二,如果有发热或者是胸闷、腹痛、憋气的感觉,考虑重症荨麻疹,应尽早就医治疗,可能需要完善血常规检查,了解感染状态。治疗上可能需要使用抗生素或者甲泼尼龙等药物,需要根据检查结果来定。第三,荨麻疹如反复发作,可考虑完善过敏原检查,生活上注意不吃辛辣刺激。

二、化妆品过敏如何赔偿

如果确实是因为使用化妆品引起的过敏,销售方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其中精神损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构成伤残等级才有金钱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赔偿(1)医疗费用,如果医生建议用一些必须的营养品的话,也应当算的;(2)护理费;(3)误工费;(4)交通费;(5)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用了商家的产品皮肤过敏有没有赔偿

法律分析:1、如果是商家出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如过期、假冒伪劣商品等,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如果是因个人皮肤问题等非生产销售者的原因导致的皮肤过敏,生产销售者一般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四、美容院产品过敏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可以,如因美容院一方的过错造成当事人产生过敏等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五、顾客摔倒怎么协商赔偿的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里所谓“相应的赔偿责任”是指与安全保障义务人即商场的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商场营业部分室内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5厘米。

要是在就餐的过程中,不幸在餐厅摔倒的话,那么受伤的人此时可以要求餐厅作出相应的赔偿,当然实际的还需要看餐厅就滑倒摔伤承担多大的责任,也不能说所有的责任都是在餐厅方面。

  

六、美容师经期能给顾客用精油吗?

不能,经期不能用精油产品,女性经期一般不建议使用精油,因为85%以上的精油都是具有通经作用的,可能会出现经期血量增大,偶尔出现血崩的情况。忘采纳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