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美容门诊需要什么条件
在小区自己房子开美容院需要办理证件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税收执照,需要有美容专业资格证书。因为国家鼓励个人开办小型经营项目,只要有经营场所,也符合经营条件的,国家工商管理行政部门都会发放营业执照,允许开办家庭式或者个体经营。在自己房子开美容院,不会产生扰民问题,只需要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有美容专业资格证书。
2. 美容外科诊所申请条件
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3、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执业人员资格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医疗美容门诊部申请流程
准确的称呼是: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依据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审批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初审为25个工作日,审批为45个工作日。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申请与初审批: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卫生局在收齐全部申报材料后,如同意由县卫生局向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同意应给予书面答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为:诊所及与相关规模的医疗机构为6个月;门诊部或其它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为1年;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为2年;
(2)执业登记: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内向县卫生局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各1份及影印件各两份,(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由登记机关存档)
2)《任职履历表》一式两份
3)卫生技术人员应填报《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影印件各一式两份;
4)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应填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品种申请表》一式两份
5)《资信证明》一式两份;
6)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应有《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申请执业回执》一式两份;
7) 合伙或者联营应有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影印件一式两份;
8) 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科室设置情况一式两份
9)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一式两份
10)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一式两份
11) 卫生技术人员健康体检证明每人影印件一式两份;
12) 《申请应聘社会医疗人员审批表》四份
13)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
14)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一式两份
15)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一式两份
16) 医疗机构用房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一式两份
17)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科室设置一式两份
4. 申请美容诊所需要的条件
如果宠物店开展宠物美容和宠物用品的只是需要的工商局的个体营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就可以了. 如果有卖狗猫等宠物的业务,你还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犬类经营许可证, 要办理诊所或宠物医院的话,就要到畜牧兽医局或当地的农业局去办理诊疗许可证. 如果你是经营宠物买卖或护理等业务,你必须经畜牧办的条件许可,然后到工商管理所注册登记
5. 申请美容门诊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植发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具有企业营业证件和执业许可证,具备这些资质才可以开店。植发是从自身的后枕部位选取健康的毛囊移植到脱发区域,可以解决脱发的问题,而且可以使头部恢复美观如果想开植发门诊,需要拥有医疗机构认可的执业许可证,主刀医师还需要有整容美容或是皮肤美容职业资格证等。
6. 开设整形美容门诊的条件
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 的法定代表人,对该机构具有法定责任;负责人可以是只具有管理和组织的责任。
7. 医疗美容门诊要求
去整形医院一般不能不带身份证,
另外也需要选择正规的美容医疗机构。在做整形的时候需要年龄大于18周岁以上,如果年龄太小通常是不能进行整形的,所以去整形医院需要带上身份证,能够直接明确自己的年龄。另外做整形也要选择正规的美容医疗机构,如果不需要身份证的美容医疗机构,可能是属于小诊所,有可能会影响到整容的效果。任何整容手术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尽量不要盲目整容,而且也要注意保持心情愉悦。
8. 申请美容门诊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营业执照
办理了各种证照之后,就需要获得营业许可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进行行业和名称的确认,对于店面的名字、法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以后,带着卫生许可证、特殊行业许可证、身份证等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美容业行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证件办理下来大约也需要十天左右。
二、健康证
这个是你具备服务行业的一个先决条件,只有具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够从事服务行业,这个是工商管理部门对于服务行业的硬性规定。所以要想从事美容院的创业,就要具备美容院的创办人和所有的从业员工办理健康证,所有的人要到当地的疾病防疫中心办理个人的健康证,有相关防疫中心提供的盖章有效的健康证才具备从事服务行业的资格。
三、卫生许可证
办理卫生许可证也是开美容院的先决条件,需要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以后才会下发卫生许可证,而且办理这个证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产品检测报告、美容上岗证或者是登记证等,如果是租的门店就要携带租赁合同,自己的门店需要携带购房合同,携带员工的健康证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提交申请以后大约十个工作日左右才能够领取卫生许可证。
四、税务登记证
所有的证件准备齐全以后就是要为开业宾客盈门做准备了,带着印章、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证,而且这个时候需要领取的就是一部分的税务发票。
找美容院去铺专家
9. 注册医疗美容门诊需要什么条件
开办美容院所需文件: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表、收费许可证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具体流程如下:
1、办理卫生许可证:带上本人身份证、上岗证和员工等级证书、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去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2、店长带员工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再带上卫生许可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特殊行业许可证,等到这些证件颁发下来后再进行下一步。
2、申请营业执照:美容院办营业执照属于个体户开业登记。正常流程是先申请,工商局进行受理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执照就可以了。
申请人首先要拿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上岗证(员工的美容证)、卫生许可证、行业许可证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然后等待工商行政部门的审核。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为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和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办证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的相关文件送往物价局进行审批,再根据收费标准领取收费许可证的申请表。填完后由业务主管签字盖章,物价局审核没有问题后就会颁发收费许可证。
6、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只需带上身份证、上岗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到当地的消费大队或支队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即可。
10. 开展美容整形门诊所需条件
1、床位设置
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设置住院康复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可以不设住院康复病床。但应设置不少于10张的日间康复床。
二. 专业设置
(1)能够开展以功能促进及残疾评定为目的的功能评测项目,如运动功能、感觉功能、言语功能、认知功能、情感-心理-精神功能、吞咽功能、二便控制功能、儿童康复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个体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评定,生活质量评定等。
(2)能够开展脑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小儿脑瘫等)、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等神经系统疾患的康复医疗;骨折-脱位、截肢、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运动损伤等骨-关节系统疾患或损伤的康复医疗;慢性疼痛的康复医疗;儿童康复医疗;老年康复医疗;肿瘤康复医疗;中医康复治疗(包括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熏洗治疗等)以及一些明显功能障碍(如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压疮、肌挛缩、关节挛缩、异位骨化、神经源性膀胱和肠道等)稳定期或后遗症期的康复处理等专业中的一种或多种康复医疗服务,并能够开展与所提供康复服务相关的急救医疗措施。
(3)能够开展物理治疗(包括运动治疗,如主动运动训练、被动运动训练、辅助用具训练等;物理因子治疗,如电疗、热疗、冷疗、磁疗、光疗、超声治疗、力学疗法、生物反馈治疗等)、作业治疗(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训练、职业活动训练、教育活动训练、娱乐-休闲活动训练、认知-行为作业训练、家庭生活训练、人际交往训练、主要生活领域训练、社会-社区-居民生活训练、社会适应性训练等)、言语治疗(包括失语症治疗、构音障碍治疗、语言发育迟缓治疗等)和康复辅具应用(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自助具、智能辅助装置等)。
(4)设置康复床位超过30张的康复医疗中心,可提供亚专科康复服务。设置康复住院床位和只设置门诊康复医疗床位的康复医疗中心,均可提供日间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和家庭康复医疗指导。
(5)能够提供满足所开展康复医疗服务需要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事、营养和消毒供应等保障服务。其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服务等项目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
三. 人员配置
(1)设置住院康复床位的,应按每床至少配备0.5人的标准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康复治疗师和护士比例不低于1:2:3。
未设置住院床位的,至少应配备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不少于1名,康复治疗师不少于2名。
护理员的数量,由康复医疗中心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提供两种或以上专业康复医疗服务的,每个专业至少应有1名康复医师或具有本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 设置药剂、检验、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非康复专业的临床或中医类别的医师、康复治疗师应具有6个月以上、护士应具有3个月以上在综合医疗机构康复部门或者二、三级康复医院从事康复治疗工作或接受培训的经历;技师应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护理员应接受过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的系统培训。
(4)有条件的康复医疗中心应至少聘有1名全职或兼职精神心理专业人员,保证每周提供不少于1天的精神心理康复服务。
(5)所有医护人员、护理员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6)配备质量安全和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人员。
四. 基本设施
(1)康复医疗业务用房至少应当设有接诊接待(包括入院准备)、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生活辅助等功能区域。其中,康复训练区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还应当设有住院康复病区。
(2)设置住院康复床位的,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未设置住院康复床位的,康复医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整体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并符合消防、安全保卫、应急疏散和防跌倒、防坠床、防自残(自杀)、防走失、防伤人等功能要求。
五.基本设备
(1)常规设备:参照一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
(2)专科设备
根据所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专业设置,配备满足开展业务需要的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根据所提供康复功能评定,配备相应的运动功能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和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光疗、超声波治疗、传导热治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中医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设备。
(3)信息化设备:配置具备信息报送、传输和自动化办公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备与功能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医疗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与所在区域相关要求。
(4)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一级综合医院。
(5)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11. 申请医疗美容门诊部的条件
2021年开办全科诊所的条件
一、人员要求
(一)诊所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三)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护士人数需符合诊疗服务需求。
(四)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设备要求
(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诊察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等。
(二)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其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相关设备。
三、诊所的使用面积和建筑布局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四、具有完善的技术操作规范
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要有信息化系统
建立信息系统,并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标准要求,与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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