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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行业(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402 2022-11-15 09:40 admin

1. 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第十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对已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和审查意见予以备案保存,保存时间自《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生效之日起至少两年。

  第十一条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格式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十二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十三条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四条 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在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登记。

  医疗机构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的户外广告,无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和户外广告登记。

  第十六条 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八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告知有关医疗机构:

  (一)医疗机构受到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二)医疗机构停业、歇业或被注销的;

  (三)其他应当收回《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形。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罚。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 医疗美容行业整治

美容院属于服务行业,主要的服务内容一般集中在美容、美体、美发、美甲这几大块,当然也有一些美容院开展的有一些整形美容项目。

一般而言,如果美容院服务内容不包括吸脂、丰胸、穿耳洞、纹眉、去皱、去眼袋、廋脸、双眼皮、隆鼻等医疗美容项目,可以在申请上填写的经营范围为生活美容或者美发、美甲项目,也可以填写为生活美容、美容服务、化妆品零售等

3. 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怎么写

虞美人的医疗美容求助基金是全国唯一一个针对医疗美容的救助基金,是今年5月初在北京正式成立的,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一下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

4. 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二者均属于医疗美容。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药物、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不可逆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纹眉是一种将金属或者植物颜料通过刺破皮肤来渗透入真皮层下,然后永久保持眉毛的形状的美容外科方法。

纹眼线同其它纹绣技术一样,是在确定了理想的形状之后,再用针笔蘸上特别的原料纹上。

只是纹眉可依头发的色泽选用多种颜色,而纹眼线只能选用黑色。此外眼线的位置要选得准确。因一旦纹上,形状便不宜改变,且颜色也永远无法褪去。

5.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总结:自从来了xxx后,感觉好像跟过去的生活告别了一样,朋友的聚会看不到我了,聊天群里聊天全部屏蔽了,也不记得多久没看过电影、没喝过早茶、没逛过街了,群的活动也逐渐消失了我的身影,我的生活中只有工作。每个月最快乐的就是老公来看我的那两天,有排骨吃;非常感谢老公对我工作的支持,每次来看我都是在家睡觉等我下班,给我做好吃的,好感动  我一度觉得自己快成了"管家婆"或者是"妇女主任",每天不停的重复在开导员工,担心哪个员工又有情绪了,哪个员工心情又不好了,哪个员工又再抱怨和牢骚,哪个员工卫生又没搞好,哪个业绩分的又不公平了……崩溃、纠结、我再想我为什么不是圣人?很多事情处理的不够漂亮,也让员工有些意见,经常会听到原来的经理是怎样怎样的话语,谁听了都会有些不舒服吧,但我不想去关注这些,每个人都有她的闪光点,我只想关注自己如何去改进,如何能把工作开展的更好。  我主要是原则性太强,缺乏弹性,导致在员工的问题上处理的不够妥当,脾气比较急躁,说话直接,欠考虑。有时候也会受情绪的影响,导致工作进展速度过慢。工作上在统筹、规划方面要多加强。多学习管理和销售方面的知识。  在这里,内心深处最想感谢的是BOSS给予的信任和指导,也要感谢每一位员工给予的理解,还有阿姨对我工作的支持,与人相处难免有摩擦,毕竟都是女孩子,毕竟年龄都还小,毕竟大家是在一起朝夕相处……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关心、多一点包容、多一点谦让、我们会更快乐,跟和谐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把xxx打造成五星级美容养生会所的标准,从而获得我们每一位成员所追求的收获

6. 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总结

第一部分写具体工作,服务了多少顾客,拉来了多少业务。

第二部分写你的了解的东西,学到了什么东西。

第三部分写你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明年打算怎么把工作做到最优秀,赚到更多的银子,也为医院拉开更多的客户,树立更好的服务影响,就可以了。

7.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美容顾问的总结想写的话是非常简单的,比如说你把今天的这个总结一下,或者是半年一个月的,一定要标明时间,你在总结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注重你和顾客的一个活动的一个过程这样的话还有总结你为什么能够能动了一单的一个经验,这样的话总结才会比较清楚。

8. 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根据医疗美容项目的技术难度、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程度,对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分级准入管理,《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三条 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9.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于2001年12月2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六章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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