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胶多少毫升能上高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高铁发胶能带不超过120毫升。
1)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2)禁止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3)禁止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二、发胶可以带上高铁吗?
发胶可以地上高铁,但是数量不得超过120毫升。
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品公告》第七条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五十二条对违章携带的物品补收运费时,一律填写客运运价杂费收据,注明日期、发到站、车次、事由、件数、重量。具体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区别不同的违章情况,妥善处理。对携带品超重不足5千克时,应免收运费。
第五十四条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应开展旅客携带品搬运业务。搬运员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标志。搬运车辆应有明显标记,易于识别。收费时应给旅客收费凭证。搬运服务不得违反铁路规章。车站对非车站人员进站经营搬运业务的应予以制止和清理。
参考资料来源:12306――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品公告
三、高铁可以带发胶喷雾吗?
高铁可以带发胶喷雾,但不可以超过120ml。
铁路部门规定,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不能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能超过2个。
高铁禁止携带物品: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生(如鸡、鸭、鹅、狗、猪、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四、可以带发胶上高铁吗
发胶喷雾定型不可以带上高铁。
喷雾发胶不可以带上高铁的原因是因为发胶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影响安全。
为了旅客旅途生活方便,旅客可以携带的限量物品:
气体打火机限5个,安全火柴限20小盒,指甲油和染发剂限20毫升,
酒精及冷烫精限100毫升,摩斯、发胶、杀虫剂以及空气清新剂都限600毫升内。
扩展资料: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
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1.请勿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
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
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
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
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
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
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2.请勿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
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
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
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3.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
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发胶喷雾定型可以带上高铁,但不得超过120ml.。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例如,旅客可携带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普通打火机只能带2个。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一、请勿携带以下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二、请勿携带以下爆炸物品类: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请勿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请勿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五、请勿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六、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七、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八、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携带物品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九、违规携带上述物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2015年2月4日,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铁路局、公安部联合发布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公告,进一步明确并规范了禁止携带物品的种类、范围及名称,以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列入《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主要包括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8类,以及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携带的危险物品。
与此前铁路公告的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相比,更加明确规范,在物品种类上未做大的调整,为加强铁路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在易燃易爆物品中增加了氟利昂、发泡剂H等;在枪支、子弹类中,增加了相关样品;在爆炸物品类中,细化了弹药的具体品名等。考虑到一些特殊旅客的需求,还调整了个别禁止携带物品的范围,如禁止携带的“氧气”,不包括“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
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其他枪支: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
2.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防卫器、弓、弩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等。
六、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2016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修订
从12306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到,为适应铁路公共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部门对《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做了修订,新的“禁带目录”将于2016年1月10日起实行。
修订后,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绝大多数是目前已经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主要变化是,针对近年来旅客伤害事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将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器、钝器等列为禁止携带物品。
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
此外,对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机等可以限量携带的物品,对其限制携带数量进行了调整。例如,旅客可携带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普通打火机只能带2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发胶属于易爆物品,不能带上高铁。
高铁禁止携带物品: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生(如:鸡、鸭、鹅、狗、猪、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可以的,不要太多是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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