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容院半年卡活动策划
1、xx美容院XX元旦热力大放送
2、xx美容院:爱与诚信的感恩
3、喜迎元旦,我们一起做美容
4、新年新形象,就到xx美容院!
5、同喜庆元旦,同乐在xx美容院
6、激情XX元旦 好礼尽在xx美容院
7、迎XX年元旦 xx美容院亲情回馈
8、元旦投入一分,温情美丽十分
9、XX元旦喜洋洋,做个美容乐开怀
10、xx美容院欢乐节日 劲爆优惠大行动!
11、欢乐元旦欢乐颂,xx美容院大礼乐翻天
2. 美容院搞活动卡
你好,我是芳疗师鹿小妮,感谢悟空问答邀请回答。
分享一下自己开工作室时候做活动的方案:
1、活动时间
首先是举办活动的时间,一般我们会分为节日方案、店庆方案,建议虽然要做活动,但不要太频繁,不然所有的顾客都会等活动打折的时候才来采购;
2、活动类型:
(1)套盒类
套盒类的单价较高,我们一般放在大型的节日或者仅店庆的时候才有。
一般为直接折扣,或者是买赠类,还可以买套盒送家居类产品抵扣卡,这样可以促进家居产品的销售。
(2)家居产品类
这类产品我们一般放在小型的假日,比如情人节、母亲节,适合送一整套化妆品的时候。基本活动类型就是折扣,如果想拓客还可以借这个机会送一张免费体验卡,但仅限新客户使用,老客户购买后可以送给好朋友。
希望可以帮到你,有问题欢迎私信。
我是芳疗师鹿小妮,擅长用精油解决问题,喜欢请关注我,同意我的观点请点赞。
3. 美容店季卡活动
有月卡季卡年卡适合定期做护理的人,次卡适合时间不固定的人。
也有贵宾卡,通常是可以享受折扣较大,一般做售后的比较适合。
储值卡,同样享受折扣待遇,相当于存钱进去,消费后直接刷卡就行
4. 美容院一年活动安排
使用。第一,确定店面。如果是大型美容院,面积一般在三百平方米以上。中档美容院二百到三百平方米以内,小型美容院一百到二百平方米左右,美容工作室或者美容作坊小于一百平方米。
第二步,调查商圈。了解美容院一千米范围内的竞争对手,对方美容院所经营的项目,以身体为主还是以面部为主。另外观察周边人群消费的水平,小区入住率,可拓展的客源数量。
第三步,经营项目。虽然美容的项目多样,面部、身体、足部都有,但是经营的项目不能随便的决定,要与美容院的定位符合,如果是养生馆,项目以养生、身体的为主,譬如肩颈理疗、富贵包、汗蒸等。如果是皮肤管理中心,项目以面部为主,譬如祛痘、祛斑、抗衰、保湿、美白等。
第四步,装修店面。小店重装饰,大店重装修。美容院装修可选的风格很多,如今欧式现代风、新中式风格以及泰式的风格最流行,如果是小型的美容院,不用跟随潮流,简单、温馨、美观即可。
第五步,产品仪器。产品与仪器是美容院利润的重要来源,在过去美容院单纯的靠卖套盒或者单品赚钱,但是现在的美业利润来源渠道多,尤其是高端的仪器,绝对是美容院赚钱的利器。产品仪器的采购,可以多去美博会或者美容化妆的批发市场了解。
5. 美容院一年的活动策划方案
1、新店开业行大运,美容美丽美人生,创业成就梦想,成功掌握未来,愿你从此从向成功之路,实现你完美的人生。
2、美丽人生,从你开始,你诠释了人生的完美,给每个人增添风姿,你为人们补足缺陷,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美丽故事,在此祝福你开业大吉。
3、XXX美容院开业大吉,恭喜发财,财源广进,福气多多,吉祥如意,贵人相伴,好运常在,好事连连,大展宏图,前程似锦!
6. 美容院半年卡方案图片
按消费者保护法是可以退的,但美容店肯定没那么容易答应你,做好他们用各种理由搪塞你的准备。 这时候你态度要强硬,强调消费者有选择、取消服务的自由 ,他们不怕就勇敢地向消协投诉,12315投诉。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经营者未按照责令停止销售或者服务通知、公告要求采取措施的,视为拒绝或者拖延。
第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第九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第十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十一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二)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三)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前款中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
第十二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二)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第十七条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的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同时废止。
7. 美容院活动卡项方案
1、新店开业美容院所有产品一律6.5折出售,每人只限够三样产品。如果超出三样,那么都会以8.5折的形式进行打折了。
2、凡是进店顾客都可以获得由美容院赞助的精美礼品一份,免费消费满xxx元,都可以参加美容院的一次抽奖活动,具体的抽奖内容,礼品,什么的都要看美容院老板是如何设定了。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空奖的,一般会分为1-4等奖,4等奖也是最小的奖品之一,具体要送哪些东西都要看美容院如何制定的方案了。
3、凡是当天消费办卡的顾客金额达到xxxx -xxxxx 元后,都可以免费获得美容院面部护理三次,以此类推消费达到某一个程度之后,都可以进行免费获得美容院的一些项目优惠或者是服务优惠。
8. 美容店年卡活动方案
1、全身舒缓项目,五人拼团
活动内容:九月二十五号到十月五号期间,美容院五人参团,只要350元就可以享受三次全身舒缓项目。原价300元一次。
另外补充说明,所有参团的人,都可以获得50元的代金券一张,下次进店可以当成现金使用。团长可以获赠卵巢保养一次。五人拼团成功之后,活动即刻生效,不予退款。
小结:“拼团”的拓客法很多美容院商家都用过,它其实是转介绍的一种形式,通过拼团的方式,让老顾客拉新的顾客进店,提高美容院的客流量。不过要记住一点,拼团要给予顾客实在的优惠,不要欺骗顾客哦。
2、只要365元,一年无限次洗脸
活动内容:新店开业,钜惠来袭。一年只要365元,就可以无限次的洗脸,也就是说,一天只要一元钱哦。优惠多多,不容错过。
小结:很显然,365元提供一年的洗脸服务,美容院是完全不挣钱的。不过这个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赚三百元钱,而是为了提高美容院的进店率,让顾客进行二次的消费。在为顾客洗脸的时候,美容师可以趁机推销其他的项目哦。
3、金九银十,促销最后大行动
活动内容:九月和十月,你行动起来了吗?凡是这两个月办年卡的朋友都可以获赠伍佰元代金券一张,另外还可以获得一套价值八百元的保湿套装哦。
小结:无论是年卡、季卡还是月卡,卡项的推销总是难上加难。美容院老板不妨趁着金九银十的消费季,多做一些卡项的活动,赠送的产品,可以是美容院的护肤品,也可以是女性顾客感兴趣的礼物,譬如化妆套装、床上用品等。
4、主妇必学的亲自教育课程
活动内容:在十一期间,美容院将举办维持七天的“主妇课堂”,课程包括亲子教育、美容养生、皮肤管理、妇科知识等。七天只收费一百元,相信爱美的你,不会错过,毕竟女人要学会提升自己哦。
小结:一些便宜的美容教育,也可以帮助美容院集聚客源。因为这样的美容讲座很容易接触到准顾客,尤其是有钱、有时间,且爱美的女性。
9. 美容院年底活动卡
不建议退卡 我朋友是做美容院的 这方面我比较了解 如果强制要退卡 当然是可以退的 但是退的金额一定不是按照你做的时间比例来退卡的举例:年卡1W元现金购买 做身体项目任意次数或者50次 身体项目价格单原价1800元。做了半年一共去了20次 退卡的计算方式是:现金-原价*次数=应退还金额 10000-1800*20=-26000结果就是你需要补交2W6给美容院(按照退卡方式算)如果做的次数特别少 可以按照退卡方式计算最佳方式转让
10. 美容院新年活动卡
喜气洋洋一年过,欢天喜地牛年到,新年新景新气象,愿你一年好运来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