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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需要整形怎么办(工伤整形报销吗)

174 2022-12-10 12:30 许龙

1. 工伤需要整形怎么办

工伤认定批准后,整形手术的费用,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工伤整形报销吗

一、是不能报销。

二、被别人捅伤属于他人故意伤害,这一项不在医保报销的范围之内。

三、医保不能报销的共有以下几种情况:超出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不予报销;

3、女工生育不予报销;

4、流氓斗殴造成伤害就医的不予报销;

5、酗酒致伤导致就医的不予报销;

6、交通肇事导致就医的不予报销;

7、他人故意伤害导致就医的不予报销;

8、医疗事故导致就医的不予报销;

9、美容、健康体检的就医费用不予报销。

3. 如何做工伤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4. 工伤整容费怎么办

赔偿医药费,整容费,

5. 工伤后期整形修复费用谁出

既然是工伤,医疗费、后续的康复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交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福利待遇与受伤前一样)。面相破需植皮整容什么的需经过工伤鉴定同意。

6. 工伤毁容之后整容的费用

2021年陕西省工伤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3、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3、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7. 工伤整形能找公司报销吗

因意外事故导致了整形手术,医保是可以的,因为医保是报销因为意外造成医疗费用,这些医疗费用是关于一些身体功能性的恢复,比如说骨折了,为了让骨头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让身体的功能能够恢复,在看病的过程中产生的这些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如果面部或者身体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功能性丧失,为了恢复功能进行了整形手术是可以用医保来报销的。

不过医保报销的比例不高,这些意外造成的事故通常是由商业意外医疗险来报销的,所以如果购买了商业医疗险,这些因为意外事故导致必须要的整形手术,是可以用商业意外医疗险来报销。

如果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残疾,也是有意外险来进行赔付,残疾的鉴定是根据专业权威的医疗伤残机构来鉴定,并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得到赔付,需要一定的理赔依据,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付,并且由于治疗残疾导致的一些费用,保险公司也会进行赔付,但这些费用都是一定的合理性的费用,虽然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出现了被伤害,需要整形,如果不是非必要的整形项目,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所以不要想通过因为意外事故,自己觉得觉得不好的部位来整形,让保险公司来报销,这个是不可能的,而且在出了意外事故之后,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来勘察,保险公司也会跟进。

哪些医疗项目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才会进行赔偿,如果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任何的赔偿,有可能保险公司只出一些营养费、误工费等这些费用,整形的手术费用是比较高的,保险公司就算会赔也不会全额赔偿。

8. 怎样做工伤

首先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进行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签有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若属于雇佣关系时,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上述规定,而属于人身损害,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9. 工伤术后整容修复

不要,整容不影响劳动能力,但女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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