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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规范的产品要求?

226 2023-08-08 19:29 admin

一、化妆品卫生规范的产品要求?

5.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 眼部化妆品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 或500CFU/g。

5.1.2 其他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或1000CFU/g。

5.1.3 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5.1.4 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mL或100CFU/g。

5.2 化妆品中所含有毒物质不得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量。

表1 化妆品中有毒物质限量 有毒物质 限量,mg/kg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 40 含醋酸铅的染发剂除外 砷 10 甲醇 2000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中对从业人员资质有什么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应严格依照本规范进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以往发布的文件要求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中文名:《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类别:政府法规

印发单位:卫生部

执行时间: 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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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布

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近期,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新修订的2007年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将于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内容介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选址、设施和设备、原料和包装材料、生产过程、成品贮存和出入库、卫生管理及人员等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应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 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址的选择应当符合市政总体规划。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于清洁区内,其生产车间距有毒有害污染源不少于30米。 第六条 化妆品企业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安全,产生有害物质或者有严重噪声的生产车间与居民区应当有适当的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措施。

三、请求解答化妆品店卫生管理制度?在线等候中。。。谢谢

可以从这几方面来写,1化妆品销售人员健康管理(健康证、一般还需要又五病调离)2化妆品的进货索证3化妆品的保存和仓库管理,一般就这三点,如果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还可以写些公共场所卫生的要求.

四、请问哪里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电子版?

卫生部关于印发《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新修订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印发给你们,本规范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各有关单位应严格依照本规范进行化妆品的许可和监督工作。以往发布的文件要求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二00七年一月四日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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