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音乐系成立于2002年,拥有一批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教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德国维尔茨堡音乐学院、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等中外知名院校。学校拥有交响乐团、室内乐团、合唱团和民族舞团,并定期与众多国内外著名艺术团进行交流。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音乐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音乐相关行业从事教育教学、舞台表演的高级音乐人才。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和招考方向
我校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招,2021年计划面向山东、安徽、新疆招收40人,具体分省分方向招生计划将于2021年5月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2021年我校音乐学专业对山东省的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选考科目。
具体招生项目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副项要求
音乐学 西洋管弦方向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 不要求副项
民乐(古筝) 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键盘(钢琴)
键盘(钢琴) 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民乐
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民乐、键盘(钢琴)
二、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我校音乐学专业所在批次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2.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组织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以下简称联考),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的专业成绩合格要求。
其他省份生源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学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山东为联考)专业测试科目(山东联考要求专业复试成绩主项)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小项一致。
注:
①我校山东省专业成绩合格要求:联考合格名单公布后,我校将在联考合格名单及考试成绩基础上,按照我校联考成绩使用办法重新计算考生专业成绩,并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和我校各艺术项目需要,按照我校重新计算的考生专业成绩分专业方向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各专业方向合格名单并进行公布。
②我校山东省联考成绩使用办法:专业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仅使用联考确定为主项的技能成绩,占总成绩85%;基础乐科成绩包含乐理、听音及视唱三部分,占总成绩的15%,三部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12日
2.报名网址: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3.报名流程:
(1)点击“注册帐号”(如有账号无需再次注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艺术类”报名系统,在“填报个人信息”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在“志愿管理”页面选择我校,填报专业志愿。
注:“艺术类”模块按省级统考或联考信息填写,综合信息、模考成绩、单科排名等模块无需填写,申请表无需下载打印,确认志愿后,报名流程即完成,无需缴费或等待学校审核结果。
4.考生报名信息将作为我校编制2021年音乐学专业分省分招考方向计划的重要参考因素,但不能替代高考志愿填报,也不作为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前提条件。
(二)参加专项考试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在2021年1月15日-1月20日期间,报名参加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其他省份生源考生:须按当地相关通知要求,报名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
四、录取原则
1.对于专业成绩(山东省生源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合格成绩,其他省份生源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五、领导和监督
1.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音乐学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音乐学招生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六、其他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特殊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获得入选资格者将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本次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站:zhaosheng.upc.edu.cn
E-mail:zhaosheng@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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