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中的杠杆原理应用
杠杆原理基本有3种类型,第一类的杠杆例子是天平、剪刀、钳子等,第二类杠杆的例子是开瓶器、胡桃夹,第三类杠杆如锤子、镊子等。
杠杆分为3种杠杆。第一种是省力的杠杆,如:开瓶器等。第二种是费力的杠杆,如:镊子等。第三种是既不省力也不费力的杠杆,如:天平、钓鱼竿等。
还有工程上的吊车,滑轮等。
扩展资料:
阿基米德在《论平面图形的平衡》一书中最早提出了杠杆原理。他首先把杠杆实际应用中的一些经验知识当作不证自明的公理,然后从这些公理出发,运用几何学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得出了杠杆原理。
如钳子、杆秤杠杆原理亦称“杠杆平衡条件”。要使杠杆平衡,作用在杠杆上的两个力(用力点、支点和阻力点)的大小跟它们的力臂成反比。
动力×动力臂=阻力×阻力臂,用代数式表示为F1•l1=F2•l2。式中,F1表示动力,l1表示动力臂,F2表示阻力,l2表示阻力臂。
从上式可看出,欲使杠杆达到平衡,动力臂是阻力臂的几倍,动力就是阻力的几分之一。在使用杠杆时,为了省力,就应该用动力臂比阻力臂长的杠杆;如欲省距离,就应该用动力臂比阻力臂短的杠杆。因此使用杠杆可以省力,也可以省距离。
但是,要想省力,就必须多移动距离;要想少移动距离,就必须多费些力。要想又省力而又少移动距离,是不可能实现的。杠杆可分为省力杠杆、费力杠杆和等臂杠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杠杆应用
二、去加拿大留学需要注意什么?还要准备些什么?
额,这个中介一般会提的吧。。记得准备好相关证件,日常生活用品,不要忘记带转换器。文具的话,如果你嫌麻烦可以不带,不过加拿大的文具一般都很丑。必备药品,一般国外的药,不一定适合中国人。床上用品什么的,如果你是住HS的话那么大可以不必准备,如果你住学校的话是很有必要的。还有多带些保暖衣物,因为众所周知,加拿大的冬天是很冷的。如果住HS的话可以带一些小礼物送给他们。
祝在加拿大的留学生活一切顺利!
(ps:纯手打,请采纳!)
三、什么是企业成本(急)
第三章商业企业成本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一条商业企业的成本包括商品进价和商品流通费。 第十二条商品进价成本是指企业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和购入环节交纳的税金。具体包括: 一、商业企业以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或市场价格等形式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 二、商业企业收购不含税农副产品时支付的税金以及进口商品时按规定交纳的关税、产品税、增值税等。 第十三条商业企业的商品流通费是指企业在从事商品购进、调拨、储存、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其开支项目规定如下: 一、运杂费。指购进商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装卸搬运费,以及既不独立核算又不作附营业务核算的车船和牲畜的燃料、饲料、物料消耗以及同运输有关的各项杂费,如调车费、放空费、养路费、过渡费、车船清扫费、港务费、过驳费、结合装卸进行的灌装封口过磅费和专用线、站台、码头租用费等。 二、保管费。指商品在储存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倒库、凉晒、冷藏、保暖、消防、护仓、照明、保管用品和委托保管费以及商品畜禽的饲料费等费用。 三、挑选整理费。指商品的挑选、整修、分类、分等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包括商品检验、化验、修理等材料、工具消耗费用等。 四、包装费。指包装用品费、包装物折损费、挑选修补费、包装用品租用费以及不能列入包装物进价的运杂费等。包装物回收、出租等收入应冲减包装费。 五、商品损耗。商品损耗包括:(1)商业主管部门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对商业企业制定的商品及物资在运输、保管、销售等过程所发生的定额内的商品损耗;(2)非责任事故造成的,并经批准的超定额商品损耗。 对超定额商品损耗的损失要严格审批,分清造成损失的原因、性质和责任。对由于自然灾害、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超定额商品损耗的损失,一律不得在商品流通费中列支。凡属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投保的企业由保险公司补偿,补偿不足的部分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财产损失;未投保的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财产损失。凡属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在外单位的,应向外单位索赔;责任在本企业的,除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还应由直接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赔偿后的净损失,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财产损失。 商业企业商品损耗定额和超定额商品损耗的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中央主管部和财政部备案。 六、手续费。指委托其它单位代购、代销商品、代办业务事项时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手续费。 七、业务费。指为扩大商品购销业务支付的广告费、样品宣传费、商标注册费、会议费、公证费、诉讼费、邮电费、电传费、电脑软件设计费、单个系统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会计电算化微型电子计算机构置费以及符合规定的其它业务活动费,处理样品、样机收入应冲减业务费支出。 八、利息。指企业支付流动资金借款的利息、商业汇票贴现利息、经财政部门批准支付给职工的集资(指内部债券用于生产经营部分)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部分的利息、代管合作店组股金的利息以及实行税利分流试点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的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的专用借款利息等。实行银行存贷款分户管理的企业,流动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应冲减借款利息支出;实行存贷款合户管理的企业,应按利息净支出数列入商品流通费。 九、保险费。指企业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所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给予企业的保费优待,应冲减保险费支出。 十、工资。指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应列入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修理费和简易建筑费等的部分),浴池、理发行业的提成工资及以工资形式支付的各种津贴(包括经批准进入成本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和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以前经劳动部、财政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总挂总提”办法企业的效益工资中的奖金部分。 十一、职工福利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价格补贴、各种奖金以及落实政策补发工资后数额的11%提取。 十二、工会经费。成立工会的企业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价格补贴、落实政策补发工资数额后的2%提取。 十三、职工教育经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价格补贴、各种奖金以及落实政策补发的工资后数额的1.5%提取。 本条第十一、十二、十三款所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实际支付给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中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正式批准常年参加企业经营的亦工亦农人员和个别企业用集体所有制招工指标招收的人员的工资。 十四、折旧费。指按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提的折旧费。包括由综合折旧率改为分类折旧率后按有关规定准许补提的折旧费。 十五、修理费。按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的4%预提,作为修理基金管理,专项用于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低值易耗品必要的维修支出暂时也在此列支)。年终结余(超支),结转下年度使用(冲抵)。承包企业在承包期内,如修理基金超支,经财政部门批准可列入成本,但不得因此调整承包基数。 十六、低值易耗品摊销。指企业按规定的标准和摊销办法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国营商业企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或单位价值在800元(不含8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但苫布(包括篷布、油布、塑料布)、熏蒸布、枕木(包括垫木、垛架)、水泥条(墩)、风车、跳板、生猪车架、劳动役畜、各种非机动车(包括大车、手推车、三轮车、板车)、磅秤(不包括地磅)、五立方米以下的酒罐、腌制池、灭火机、七千瓦以下的电动机、消防泵、地毯、货架、柜台、电子秤、收款机等物品不论使用年限长短和单位价值大小,均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十七、租赁费。指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营业用房、仓房、低值易耗品等的租赁费用。出租房屋的收入应冲减租赁费支出。 十八、劳动保护费。指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费、办公、营业用房的烤火费等。 十九、差旅费。指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按规定所支付的差旅费。 二十、涉外费。指按规定支付的出国费用、接待外宾费和驻外代表等开支。 二十一、税金。指按规定在费用中列支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二十二、职工待业保险金。指按规定交纳的职工待业保险金。 二十三、售后服务费用。指商品出售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售后服务费用。应由工业生产企业承担的,按定额包给商业企业的“三包”费用,有结余的应冲减商品流通费,不足部分在商品流通费中列支。 二十四、其它费用。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各项费用,包括:文具纸张费、印刷费、公用书报资料费、水电费、企业党费开支不足部分以及经财政部批准列入商品流通费的其它费用。 第十四条以提供劳务服务为主的饮食、服务、修理等企业的成本由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进价成本和商品流通费组成。 进价成本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原材料、辅助材料的原始购价及其市外购进的运杂费。 二、生产过程耗用的煤、煤气等燃料的原始购价。 商品流通费的开支项目如下: 一、水电费。指生产和营业耗用的水电费。 二、保管费。指生产和营业用原材料的保管费。 三、清洁卫生费。指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清洁卫生费。 四、运杂费。指购进原材料及消耗品的市内运杂费、企业自备但不独立核算的车船、牲畜等运输工具的燃料、饲料等费用。 五、第十三条第六至第二十二款和第二十四款所列有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仓储企业商品流通费的开支项目如下: 一、燃料及动力费。指运输工具和动力机械耗用的各种燃料费用。 二、饲料费。指运输用牲畜耗用的饲料等费用。 三、轮胎消耗。指运输车辆耗用的内外轮胎。 四、养路及过路费。指支付的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按季支付的养路费可按月分摊。 五、保管费。指仓库保管中支付的保管、保护商品的各项费用。 六、储运工具摊销。指按规定摊销的储运工具。 七、其它低值易耗品摊销。指按规定摊销的其它低值易耗品。 八、第十三条第六至第十五款、第十七至第二十二款和第二十四款所列的费用。 第十六条商业企业发生的下列开支一律不得列入成本: 一、应由行政经费、事业费开支的各项费用; 二、应从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中支付的税金及其附加费、市场调节基金、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等; 三、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的各项开支及财产损失; 四、应从企业专用基金中开支的建筑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和购买国库券、债券等项支出; 五、应由基本建设投资或专用拨款、专用借款开支的各项费用; 六、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的奖金和各种价格补贴; 七、超出国家规定标准部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费用支出; 八、未经批准的超定额商品损耗; 九、基建借款和专项借款的利息支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按照承包办法应在税后留利中归还的贷款本息(财政部规定可以进成本的除外); 十、应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开支的各项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款、加息、罚息等; 十一、应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中列支的单个系统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微机购置费、微机联网附属设备购置费、微机安装费等; 十二、其它与商业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商业企业对各种摊派款项,有权拒绝支付。 商业企业自愿对社会公益、教育、福利设施等项目的赞助和捐款,一律由企业专用基金中支付,不得列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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