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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手膜吃火锅,女子不慎将钻戒丢失,事件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147 2023-01-11 13:44 屈先

2021年1月18日傍晚,浙江宁波的徐女士在和丈夫以及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到海底捞吃火锅,在进店的时候她在海底捞的美甲区做了手部护理,取下了价值二十六万多的DR品牌两克拉钻戒,放在了服务员提供的透明塑料袋中。后来在就餐的时候,她把装戒指的塑料袋放在了餐桌上,回家后却发现自己的戒指不见了。徐女士在到店后看了监控视频之后,怀疑自己的戒指被服务员拿走。

海底捞的门店陈经理说员工是觉得筷子有点脏,更新了新的筷子,然后又清理了桌面的卫生。宁波海底捞火锅总监张总说,在这中间可能有信息的歧义,希望能够依法解决,尽可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目前双方就赔偿未能达成一致。

至于丢失的钻戒的赔偿责任怎么进行界定,是一个问题。海底捞提供了免费的服务,服务员也可能没有注意到,而消费者在吃完饭后也没有留意到自己丢失了戒指,到回家后才发现。戒指可能被服务员当成垃圾清扫了,如果不是很贵重的东西,发生丢失不会有多大的问题,但是对于26万的戒指来说,价值过于昂贵,无论是对于海底捞店方还是对于服务员都不可能爽快地进行赔付。

根据目前媒体的报道,在此次事件中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是海底捞的服务员在许女士就餐不注意的时候将戒指拿走,并且占为己有,那么服务员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这是属于个人行为,并不是其在职务中的行为,因此该火锅店不应当对该员工的行为进行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该员工确实构成盗窃罪,该火锅店还可以对员工进行开除,并且不予经济赔偿。

第二,如果海底捞的服务员不知道该保管袋中装着价值26万元的钻戒,以为其是普通垃圾进行清理,那么该保管袋应当是消费者自己保管的物品,作为服务员应当知晓,那么该服务员就是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作为火锅店的服务员,在履行自己职务行为,造成客人的经济损失,应当由火锅店承担赔偿责任,火锅店在进行赔偿之后,可以向该服务员进行追偿。由于该戒指是具有一定纪念意义的,该女子对于这种有纪念价值的戒指丢失,除了可以要求进行物质赔偿外,还可以要求进行精神赔偿。

假如是自己遗失了,这个责任应该由女子自己承担,如果是不小心将钻戒丢了,那么她要自己去找,如果是被偷了,那她可以报警。

贵重的钻戒包在手套里,外面是看不到的,服务员应当无责才对,目前也并不清楚有没有证据证明钻戒在确在手套里。

首先要先弄清楚钻戒是在什么时间段弄丢的,是在做手膜的时候,还是在做完之后,或者之前,确定时间段才能更好的划分责任,找出原因,否则就是一笔糊涂账。

我觉得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女子是因为做手膜而钻戒丢失,这件事情和相关的工作人员有着直接的关系,应该有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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