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一个事实,不幸的是,“药妆品”是一个皮肤科医生杜撰出来的术语,属于不实行销,试图让消费者相信他们的“药妆品”比其他化妆品公司的产品要好。
“药妆品”给人的印象是不仅含有化妆品成分,还添加了药物等级的成分,因此必定比普通的化妆品要好。但“药妆品”其实是一个无中生有的术语,并不合法,也没有意义。只要扫一眼产品成分表,你就会发现所谓的药妆品并不含有独特的药用成分,况且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并不认可“药妆品”是一个合法的产品类别,因此这样的用语不属于FDA的监管范围。对消费者来说,“药妆品”完全是一个行销用语,除此之外别无其他,任何人都可以用它来“美化”自己的品牌。
一些组织,包括美国皮肤病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Dermatology,AAD)在内,都试图在这个问题上搅浑水,认为“皮肤科医生懂得如何应用药妆品成分,能够指导患者采取最佳的手段保养好皮肤”。遗憾的是,皮肤科医生对于哪些属于哪些不属于药妆品成分并没有取得共识。有的皮肤科医生认为,含有维生素A醇或维生素A酸、对苯二酚以及某些植物性成分如绿茶、大豆、石榴、姜黄葡萄的产品是很好的药妆品。但所有这些成分都有化妆品公司在使用,各种产品都有,而且往往并没有标准“药妆品”。
还有一个热炒的说法就是,认为药妆品含有功效独特的成分,但其实任何一家化妆品公司都在使用这些成分。
按照AAD的说法,“药妆品是否有效,取决于产品的成分以及成分对老化皮肤所触发的生物学作用机制”。但这个判断同样适用于任何一个普通化妆品。就算是医生也不能免俗,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夸大宣传,杜撰出误导性的字眼让自己贩卖的产品显得与众不同。
所以请各位想要购买美容产品或化妆品的朋友们,请不要只在意产品的名称和行销用语,而更要注重产品的各种成分。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