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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协会换届筹备报告(协会换届筹备会议纪要)

191 2023-02-27 02:30 左若

1. 协会换届筹备会议纪要

民间团体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将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的会议纪要和提前或延期换届申请报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报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提前或延期换届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 协会换届准备工作

通知有关人员开会一主持人讲话宣布换届议程一交接仪式一有关人员讲话

3. 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

一、 召集全体会员单位确定会长候选人

二、 通知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内容待定)

三、 组织召开大会

(一)由主持人作换届选举说明…….确定人选后自行准备内容

(二)、主持人按会议程序主持会议:

1、请上一届会长对任期内工作和上年度财务收支进行报告。先做好通知准备内容

2、(如有变动)对新章程进行表决

3、新一届协会领导选举:

1)、主持人向大会报告选举办法(待定)和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XXX

2)、总监票人负责组织清点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有选举权的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确认会议召开有效。

3)、监票人当场发选票。总监票人向大会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4)、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进行验票、点票,计票人进行计票。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履行确认和签字手续,并提交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三、在行业内部发文宣布选举结果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换届选举选票

姓名

✓ 或——

说明:请在您要投选名单上打勾;不选打横;新增就写上姓名并打勾 。

第二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换届选举选票

姓名

✓ 或——

说明:请在您要投选名单上打勾;不选打横;新增就写上姓名并打勾 。

4. 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报告

最多不超过5年。

一个协会的理事会几年换届一次,这个一般要看协会的具体规定。每个协会在成立的时候,会制定协会的章程,在协会章程里面,会规定协会理事的换届时间,有的协会理事是两年换届一次,有的协会理事是三年换届一次,有点协会理事可能五年换届一次。

5. 协会换届筹备会议纪要范文

一、社团成立办理指南

  1.社会团体筹备核准

  按照名称核准→筹备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下达同意筹备批复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②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非全省性社会团体不得冠以“山东”、“山东省”、“鲁”、“齐鲁”等字样;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⑤有固定的住所;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须3万元以上;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核准表》及可行性报告。②发起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等。③发起人在本行业、产业、专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相关资料。包括发起人的生产规模情况、市场占有率情况、研究成果、相关著作等。

  名称核准办理流程:①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②作出是否核准名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向申请人出具证明;不予核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筹备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筹备申请书。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发起人一般为3-7个。②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③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产权人无偿提供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注明期限;租用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分别说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简历等身份情况。⑤验资报告。发起人确定开户银行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社会团体开设银行账户证明书”开设临时银行账户,注入注册资金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⑥《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申请筹备办理流程:①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筹备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②现场勘查;③承办人初审;④部门负责人审核;⑤机关负责人审批;⑥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筹备的决定。准予筹备的,向发起人下达批复;不予批准筹备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发起人收到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筹备成立的批复后,应成立筹备机构(筹委会、筹备组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若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为在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省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审批手续由业务主管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在召开成立大会30日前,须提交《社会团体换届(成立)选举事先报批表》,拟任负责人由在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的一并提交批准兼职的文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召开成立大会。

  2.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按照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发证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筹备工作符合要求;②章程内容完备合法;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⑤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会员在区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⑥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⑦申请筹备时无弄虚作假行为;⑧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②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③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④选举的负责人名单;⑤《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⑥《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⑦《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⑨《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①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②承办人初审;③部门负责人审核;④机关负责人审批;⑤准予成立登记的,制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证书有效期限自登记之日起,至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任期截止之日;不予成立登记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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